| 说明 | 1.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(如台风等)造成增加费用和损失由客人自理.行程中属旅行社赠送景点或旅游项目,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成行则赠送项目不退费用.本社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,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. 2.行程中所含的保险为旅行社责任险,(只保旅行社);建议加10元/人参加旅游人身意外保险(金额10元/人,最高保额10万元/人) 3.有消化系统和皮肤过敏病史的请慎用海鲜,在吃海鲜过程中慎饮冰啤酒并请食用适量的生姜和醋(山东沿海一般只有白醋,可自带少许镇江醋),且餐后半小时内不宜下海. 4.海边有涨落潮,且海水和淡水习性不同,尤其是擅长游泳和带孩子者请注意自我安全保护.本公司不建议游客下海游泳,否则发生意外与我公司无关,并视同个人脱团行为。 5.住宿如果产生自然单间,单间房差费用需由客人现付. 6.我社规定可以不占位儿童的标准为0.8米以下怀抱婴儿,0.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我社相关规定占座,否则,我社导游可依据《新交通法规》的有关规定为了车上其他游客的生命安全,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。海滨线路本公司全程提供沃尔沃、凯斯鲍尔、韩国大宇、新款金龙、宇通、亚星奔驰等车型空调大巴。 7、客人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,如70岁以上老年证、军官证、导游证、游残疾证门票全含价优惠120元/人,65-69岁老年证门票全含价优惠90元/人,60岁以上老年证、学生证门票全含价优惠70元/人,其余证件无优惠政策。 |